近年来,海内风电发展迅速,国家搀扶政策力度也非常大。但是结合目前风电行业中显现出来的题目,和眼下风电的发展趋势,笔者以为,风电的发展应注重可持续发展,不能放任某个方面的肆虐增长,应在搀扶的同时,给予策略性的引导。
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在详细项目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搀扶政策和指导政策,以持续推动风电发展。
应加大对风、光电规划布局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对资源状况好、规模化发展前提优胜的地区予以优先布局;对国家确定的规模化发展基地,规划时应同步审批电网建设、调峰电源建设、布局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工业协调发展。
国家现行政策侧重从风电装机规模环节支持发展风电,对风电消纳环节政策支持不太明确。因此,国家应制定出台风电电量消纳配额轨制,要求在各电网公司和各地消纳的电能中风电所占比例要达到上一年度全国风电实际发电量与全部发电量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以缴纳相应额度的风电基金予以补偿。同时,要鼓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风电产地与消纳地之间的跨网输电举措措施,调动各地使用新能源的积极性。
使用风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十二五”期间,单位海内出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要降低16%和17%。因为风电在发电环节几乎是零排放,不直接产生二氧化碳,只有在用电环节才产生碳排放。所以,建议在节能减排考核中,对使用风电的按50%计算。
以上所说的“电”,应该是“能够使用的电”,而不是闲置的、不能并网的电力。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讲演中提出:“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系体例”。建议对风电基地给予税收优惠。风电企业设备投入比重大,增值税转型有利于风电企业的技术提高和企业效益的进步,是件好事,但同时也使地方七八年不能获得税收,终极不利于整个工业的持续发展。
这些提案和建议,不但推动了风电行业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风电的发展,在详细实施后,将会很好地推动风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